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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未知
- 单位行业 :未知
- 单位规模 :--请选择--
- 所在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 宣讲时间: 2025-12-30 09:00-17:30(周二)
- 举办地址: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佑铭体育馆
- 宣讲类别: 线下宣讲会
宣讲会详情
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
“国优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人社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吸引优秀人才任教湖北,加强各地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就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国优计划”“优师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1.6所部属师范大学往届未就业及2026年毕业的湖北籍公费师范生。
2.6所部属师范大学“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2025年未就业及2026年毕业的湖北籍师范生。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2026年毕业的师范生。
4.其他院校202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师范生。
(二)招聘单位范围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优计划”招聘单位范围:全省公办中小学。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招聘单位范围:7个市(州)的27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以下简称“优师计划”定向县市区,附件1)公办中小学。
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师范生的招聘以各地招聘方案和公告为准。
二、基本原则和方式
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市州统筹、县为主体”原则,各地各负其责、同步实施。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三、组织实施
各地要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依次开展方案备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备案等程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可由市(州)统一组织,也可由县(市、区)经方案备案后组织实施。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结合往年招聘实际,对难以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全省集中专项招聘工作有关安排
全省集中专项招聘活动由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招聘组。时间:2025年12月30日(周二)9:00-17:00,上午集中报名,下午各地可组织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各地也可以参照此次专项招聘的程序和要求自行组织本地区专项招聘。
(一)制定方案。各级教育部门商同级编制、人社等部门,申请年度用编计划,研究明确招聘流程及后续管理等事宜,将专项招聘方案报市(州)人社部门核准备案。
(二)发布公告。各地按照批准的专项招聘方案,在本地教育、人社部门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各级教育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尤其是本地生源师范生报考。
(三)报名。集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考生本人需携带《2025年湖北省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五)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10(含10)的增加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50%、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此次集中考试的地方,可以按备案的方案另行组织考试。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组织。
(七)考察。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拟定考察方案。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八)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地教育局、人社局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结果备案。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上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需求摸底
各地教育局要根据前期反馈的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师范生信息,提前主动对接联系,商同级编制、人社等部门研究制定招聘方案,规范组织专项招聘,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到当地就业。
为进一步增加全省集中招聘活动实效性,请各市(州)教育局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就业岗位需求信息,于12月19日(周五)前将需求信息表(附件4)报送至指定邮箱。教师管理处汇总整理完毕后,统一反馈给有关高校。
(二)加强协同合作
省教育厅商请有关院校通知2026届湖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师计划”以及“国优计划”师范生参加此次集中组织的专项招聘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就业落实、履约管理等工作,及时商同级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招聘。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联系本地生源,宣讲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考,对符合报名条件而没有报名的本地考生,要主动对接,问清缘由,在人社部门报备,并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各市(州)教育局于2026年6月26日(周五)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本区域专项招聘聘用情况(附件5)。
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专项招聘方案备案、政策指导、结果备案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截至2026年6月底,仍未落实就业岗位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等将由毕业院校按规定统一迁转至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编制、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学校在需求岗位范围内对上述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2.本次全省集中专项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教育部门(教师发展中心等)、人社部门、高校、中小学学校参加活动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根据差旅管理规定报销。为便于统筹安排展位,各市(州)教育局于12月19日(周五)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回执(附件6)汇总后,报送至指定邮箱。
3.为方便住宿,可以预定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的协议酒店,报备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享受协议价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夏利027-87328065;务俊华027-87328142;电子邮箱:jsc@e21.edu.cn。
附件:1.湖北省“优师计划”定向县市区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日
附件1
湖北省“优师计划”定向县市区
序号 | 市(州) | 定向县市区 |
1 | 黄石市 | 阳新县 |
2 | 十堰市 | 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 |
3 | 襄阳市 | 保康县 |
4 | 宜昌市 | 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5 | 孝感市 | 孝昌县、大悟县 |
6 | 黄冈市 | 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 蕲春县、麻城市 |
7 | 恩施州 | 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 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
8 | 神农架林区 | |
具体表格附件下载见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 “国优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