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性质 :其他企业(含民营企业等)
- 单位行业 :教育
- 单位规模 :少于50人
- 所在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 宣讲时间: 2025-11-27 09:00-11:30(周四)
- 举办地址: 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1室
- 宣讲类别: 线下宣讲会
- 简历投递邮箱:2893828@qq.com
- 招聘部门电话: 0427 2216000
宣讲会详情
招聘学校1(学校2详情见1后):
盘锦华发学校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盘锦华发学校是盘锦市优质高中,现有33个教学班,在校师生1600余人。学校坐落于盘山县主城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占地11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校园建筑独具江南风韵,红砖黛瓦与现代气息相融。配有智能教室、多元场馆、高标准宿舍与智慧食堂,全面保障师生教学与生活品质,是一所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管理一流的现代化学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三全四和”德育管理模式,筑牢学生品格根基;以“一三四”高效课堂模式,显著提升教学质量;依托老中青结合的精英团队,为教师提供坚实的成长平台;历届高考成绩稳居全市第三,以扎实的办学成果彰显名校实力。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个人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高中学科任课教师9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须具有同学段及以上学科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即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院校招生就业网站或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院校招生就业网站信息发布后。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
(2)学业成绩单和主要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填写盘锦华发学校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1)。
4.邮箱报名:邮箱为2893828@qq.com
邮件统一命名:学科+姓名+电话;截止现场报名开始24小时前,为有效投递。
5.报名电话:0427-2216000 13050896969
6.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盘锦华发学校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须包括自然情况,如有本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及政治面貌、社会实践经验等内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上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教师资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
(五)考试
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参加考试。
1.面试。面试统一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教师应有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2.笔试。按招聘计划1:2比例进行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测查教师学科基本素质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72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六)签约
签约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
(七)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若不能按时取得公告要求的各项证书,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因签约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八)体检、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1.体检。已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涉罪信息查询。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因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学校2:
2026年盘山县高级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规定,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招聘教师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教师9人。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部分普通高等院校(高校名单及招聘范围见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及以后出生)。
3.须具有同学段及以上学科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即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以研究生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且本科阶段学习经历要符合报考岗位本科专业要求。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在职人员。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邮箱及宣讲会后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16:30
2.报名方式:指定邮箱报名或宣讲会后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为:psxjyjaqyrsg@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招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
3. 本次招聘将组织两场政策宣讲会。
(1)华中师范大学专场宣讲会
宣讲时间:11月27日上午9:00
宣讲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1室
(2)东北师范大学专场宣讲会及现场招聘会。
宣讲时间:12月2日上午8:30
宣讲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三)
4.报名材料
(1)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主要获奖证书须提供相关材料。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任一均可)的成绩单证明。
5.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的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后,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同时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告知审核结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教师资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东北师范大学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12月3日。
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惟真楼439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查教师基本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12月3日。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惟真楼443、445、447
面试统一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试讲、谈话等环节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教师应有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5-8分钟。
面试内容:考生从报考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中自选一课进行试讲。
根据同一岗位内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拟签约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将进行面试加试后确定拟签约人员。
(五)签约
签约时间在确定拟签约人员后进行现场签约。签约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拟签约人员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拟签约人员放弃后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由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若不能按时取得公告要求的各项证书,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1.体检。已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涉罪信息查询。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教育局或盘山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示有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调查处理。校园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的教师县域内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通讯设备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盘山县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4.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27-3552192
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
5.纪律监督电话:0427-3552689
附件:1.《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院校名单及招聘范围》
3.《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盘山县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2026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